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胜超为通许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磊的通许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永红为通许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高学庆的通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戚振岭为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郎亚丽为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崔志刚、王俊杰的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陈冠军、周宏伟的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思斌、裴凤强、邓宝玉的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通许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