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
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委托单位:通许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河南昭元绩效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制定日期:2024年1月
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河南昭元绩效评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对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我公司通过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资料数据核查、现场调查与访谈、指标分析与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程序,完成编制《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告中的数据、资料来自通许县财政局和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和其他来源可靠的信息渠道。
本报告遵循河南省财政厅、通许县财政局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要求编制,以纸质印刷版和电子版向通许县财政局报送,未经通许县财政局书面允许,不得随意翻印、发布。
报告编号:昭字ZY-2024-004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质量控制 |
主要负责人 | 刘谷琦 | 高级会计师 | 会计学 | 三级审核 |
项目负责人 | 刘彩玲 | 审计师 | 会计学 | 二级审核 |
编制人员 名单 | 于旭磊 | 房地产经济师 房地产估价师 | 经济学类其他专业 | 一级审核 |
刘亚利 | 会计师 | 会计学 | 参评组员 | |
郭良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管理 | 参评组员 |
河南昭元绩效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绩效评价总览表
一、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 |||
项目名称: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 |||
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 283.5万元 | ||
年度实际支出 | 240万元 | ||
二、项目绩效目标 | |||
该项目服务费用为283.5万元/年,用于通许县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服务,持续改善提升大气环境。 | |||
三、实施成效和主要经验做法 | |||
项目实施成效:1.按合同规定完成日365份、周52份、月12份、季度4份、半年2份、年度1份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通许县污染巡查报告132份,通许县应急分析专报9份,走航分析专报8份,常态化微信提醒记录;2.六项污染物中SO2、NO2、PM10浓度均实现同比下降,粗颗粒物管控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四季度空气质量有显著改善。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各方面日常工作;二是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开展及时,分析全面、详实;三是专项技术措施到位。 | |||
四、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 |||
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不足;二是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四是质量控制不到位;五是实施效果未完全达标。 有关建议: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利用;二是规范项目预算程序,合理测算服务费用;三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程;四是多方举措,确保实施效果。 | |||
五、综合评价得分和等级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1.8 | 78.67% |
过程 | 25 | 24.48 | 97.92% |
产出 | 30 | 28.00 | 93.33% |
效益 | 30 | 21.00 | 70.00% |
合计 | 100 | 85.28 | 85.28% |
评价结果等级:良 |
目 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气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国家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封市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发布《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汴发〔2018〕19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汴政〔2018〕56号),以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通许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出台政策,全面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并拨付专项资金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指导,全力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实现,全面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县域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运用评价组设计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28分,评价等级为“良”。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实施后,较好地完成了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治理方案及管控措施调度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为通许县大气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帮助。具体为2022年下半年通许县优良天数131天,排名倒1,综合指数为4.546,排名第3;2023年目标综合完成率100%,2023年综合指数在四县一区考核组中排名第一、2023年度优良天数四县最多、2023年4—8月连续5个月县空气质量第一等成果。但项目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不足;二是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四是质量控制不到位;五是实施效果未完全达标。
(一)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各方面日常工作
本项目在服务期内(2022年08月26日—2023年08月25日)基本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内容,较好地完成了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治理方案及管控措施调度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二)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开展及时,分析全面、详实
项目的周、月、季度、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及时,重点管控区域工作开展详实,对各项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较全面,能够结合两省控及乡镇站点进行网格化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专项技术措施到位
专项技术措施到位,定期进行激光雷达、VOCs走航车扫描污染源,根据走航报告内容可以大致确定污染源方位;使用便携式仪器等各类仪器巡查、测定,为通许县大气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帮助。
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目标任务数不相对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数量指标仅设置为“实施监测次数365次”,合同约定的周、季、年、污染巡查、应急分析专报等其他数量指标未体现。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项目资金(万元)”后面对应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其中:财政拨款”“年度资金总额”等指标均为“2900000万元”,与实际资金数不匹配。
3.该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估”,但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二)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的预算是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以年度招标价为基础进行编制上报,但2022年项目招标价是以前年度的服务合同价为基准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得到的,未经过充分的成本测算、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
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规范项目单位日常办公费用等资金的使用,缺少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四)质量控制不到位
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的提交基本及时,数据基本准确,环保督查小组依据监测结果对不合规项整改率为100%,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臭氧超标天数未能完成既定目标。2022年5-9月份臭氧超标天数目标值为小于41天,实际超标天数56天,超出目标值15天。(2)2022年月度考核排名情况,8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84;9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101;10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61;11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50;12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2,省排名第68。
(五)实施效果未完全达标
根据《2022河南省生态环境公报》,河南省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2天,而通许县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24天,未达到全省优良天数;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2.5)年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10)年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
建议项目单位认真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的文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各级指标,准确有计划地量化各个指标,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跟踪问效,进行项目自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结合,充分讨论,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政策规划和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
(二)规范项目预算程序,合理测算服务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建议项目单位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项目预算编制要经过论证,确保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要充分,按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需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并经过审查批准,合理测算服务费用,建立适合本县情况的调价机制。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程
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完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详细的预算、收付、审批、使用、监督、账户管理等流程,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
(四)多方举措,确保实施效果
针对实施效果未达标情况,建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与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深度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措施,落实到位。对属于专家团队服务项目的内容,加强监管,保证其完全履行合同,坚决做到全覆盖、不漏掉一个污染源,认真分析各类监控数据,及时出具管控措施。对整改主体,要不打折扣进行整改,加强主管部门能动性和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县人民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意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河南昭元绩效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号)和《通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组在对项目的资金、组织、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资料收集、档案核对、现场访谈后,经过汇总分析,最终形成《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气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安全,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国家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封市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发布《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汴发〔2018〕19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汴政〔2018〕56号),以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通许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出台政策,全面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并拨付专项资金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指导,全力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实现,全面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县域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通过环境咨询服务项目,对县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深度分析、溯源追踪等,确定重点污染区域,客观真实地分析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实时化、精细化、科学化,实现对污染物的实时监控、精准排查、精细化管理,有的放矢地治理区域环境污染,并结合短期考核目标及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协助通许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辅助完成省定考核目标;持续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配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工作的顺利展开。
(1)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服务。要求环境分析人员驻场,实时监测分析研判,服务周期1年。
(2)研判会商会议。配合政府实施“研判会商”制度。对城区空气质量及变化规律进行研判,并提出管控建议,服务周期1年。
(3)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服务,含巡查服务的排查车辆,服务周期1年。
(4)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服务。污染排查、现场研判并指导管控,服务周期1年。
(5)应急监测分析服务(激光雷达、VOCs、颗粒物PM2.5/PM10、O3、NO2、SO2、CO等进行监测)2个月(根据需求)。根据通许县情况协调调用并由供应商及时提供走航报告,走航车由供应商自备或租用。
(6)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辅助设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供应商自备,服务周期1年。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5日。
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周期及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利用省控空气质量监测平台、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平台、气象平台等多维数据进行整合,确保能够及时预测污染过程,根据当日实时数据及气象变化,实时关注数据变化情况。根据通许县污染源分布特征和数据变化趋势,在通许县数据播报群内或通许大气管控群内及时推送相应的管控建议。推送类型主要包括早间管控建议、数据高值提醒、风向转变提醒、小时提醒、午间提醒、大风扬尘提醒、保良控制值提醒、晚间管控建议、污染源排查推送。涉及主要内容包括昨日空气质量情况、当前空气质量概况、气象形势概况、数据趋势、重点因子管控、排查中发现的污染源问题及管控建议等。另外,根据现场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以达到对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研判并提供分析的效果。
(1)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服务。完成通许县空气质量研判报告365份、周报5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报2份、年度报告l份,通许县污染巡查报告132份,通许县应急分析专报9份,通许县走航分析专报8份;并进行微信提醒:包括常态化进行早间、午间、晚间、凌晨调度提醒,以及结合实际对特殊情况进行动态调度提醒。
(2)安排专职人员携带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及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对通许县主城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推送至通许县数据播报群或通许县大气管控群内,并形成污染源排查报告。
(3)服务期内积极参加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及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的研判会商及现场督查活动,配合各部门解决推送相关污染问题。
(4)开展激光雷达、六因子、VOCs走航服务,确定重点污染区域、污染点位和污染来源,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VOCs种类和VOCs浓度水平,实现对各因子及VOCs的精细化管控。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总预算数290万元,合同价283.50万元。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按照合同签订日期起,每季度末付合同价款的20%,共支付四个季度”。截至评价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支付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款项240万元(详见表1-1)。至2023年9月应到位资金283.50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40万元,资金到位率84.66%,实际执行2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表1-1 项目资金支付清单
序号 | 支付日期 | 支付金额(元) |
1 | 2022年8月26日签订合同 | — |
2 | 2023年1月18日 | 200000.00 |
3 | 2023年3月10日 | 200000.00 |
4 | 2023年5月5日 | 200000.00 |
5 | 2023年5月29日 | 300000.00 |
6 | 2023年6月27日 | 300000.00 |
7 | 2023年8月1日 | 300000.00 |
8 | 2023年8月17日 | 300000.00 |
9 | 2023年9月26日 | 300000.00 |
10 | 2023年10月31日 | 300000.00 |
合计 | 2400000.00 |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通许县财政局、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评价组依据相关文件,梳理出项目相关方职责如下:
表1-2 项目相关方主要职责
序号 | 相关方名称 | 主要职责 |
1 | 通许县财政局 | 负责项目预算资金审批拨付。 |
2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 负责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编制项目预算,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
3 | 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服务、参与研判会商会议、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服务、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服务、应急监测分析服务(激光雷达、VOCs、颗粒物、PM2.5/PM10、O3、NO2、SO2、CO等进行监测),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 |
2.业务管理流程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于2022年7月确定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服务的承接方,服务期限为一年(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5日)。
3.资金管理流程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根据项目预算,向通许县人民政府递交资金申请报告,经通许县人民县政府、通许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支付中心授权支付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结合空气质量软件平台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先进设备排查管控站点周边污染源,综合研判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方位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实现,全面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县域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项目的实施利用专家团队第三方督导工作机制,结合气象条件、周边区域的污染形势以及本地的污染源类型和实际排放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和各项精细化的监测手段,明确通许县空气质量的污染特征和突出问题,并提出有效的管控建议,指明治理方向。科学调度,严厉督导,形成多行业、多部门协同作战新局面。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工作方案前提下,排除非正常气象条件影响,提升通许县颗粒物排名、综合指数排名,同比提高优良天数,整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针对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表如下表所示:
表1-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监测次数 | 365次 |
质量指标 | 第三方技术服务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服务按时完成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 | =29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 | 持续改善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建设效能、责任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为客观评价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绩效,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剖析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在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究其可能的原因,规范管理方式,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确实有力的依据。
本次评价的目的如下:
(1)通过评价,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判断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项目制度建设的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2)通过评价,反映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情况,判断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的工作计划,是否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和社会效益,是否能够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3)通过评价,发现项目资金运用、项目管理、项目执行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通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决算资料等相关内容,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83.50万元。
从项目实施流程角度看,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管理到项目产生效益的全过程。从时间维度来看,评价范围涵盖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30日。绩效评价相关方包括资金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4.《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5.《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号);
6.《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
7.《通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8.项目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账簿、报表、记录等。
9.其他相关制度和文件。
参考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国家、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思路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遵循匹配性与适应性原则,结合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指标的目标值,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整体框架由4大类组成,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26项三级指标。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文件、实地调研、现场访谈和问卷调查等。
决策:占权重分15分,用于考察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以及预算编制。本项目从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角度进行考察。
过程:占权重分25分,用于考察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组织管理。本项目重点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考察。
产出:占权重分30分,用于考察项目的执行情况。本项目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角度进行考察。
效益:占权重分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实现程度以及项目的可持续影响。指标设计相应地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等角度入手,有针对性地选取所需要的三级指标。具体见附件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分值评级划分标准。具体情况见表:
表2-1绩效评价分值评级
序号 | 分值范围 | 绩效评价结果 |
1 | 90-100 | 优 |
2 | 80-90(不含) | 良 |
3 | 60-80(不含) | 中 |
4 | 0-60(不含) | 差 |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县级财政部门、县级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特点,此次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实施、评价报告的撰写提交三个阶段。
(1)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评价组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时间进度及工作步骤等方面做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指引。
(2)确定评价指标。评价组根据《通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同时参考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项目资金的特点,设置了本次评价指标。
(3)确定项目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评价组根据指标体系需要考核的具体内容,设置资料清单以及项目单位需要具体填写的表格和文档,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至评价组,以备现场实施阶段对比核查。
(4)收集整理项目单位的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指标体系考核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对提供的数据及财务信息进行重点关注。
(5)形成实施方案初稿,按时提交县财政局,并最终按县财政局意见修改定稿。
(1)评价组深入现场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和测评;评价组到达项目现场,进行资料甄别与复核,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并留存现场影像资料。
(2)按照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评价报告框架。评价组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核对后,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同时对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并将每一项指标得分原因与相关证据相结合,形成指标评分底稿,为撰写报告提供依据。
(3)将初步评价结果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1)评价组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向有关方面专家征求、交换意见,得出初步绩效评价结论并将评价结论和有关说明送达被评价单位进行意见征求。
(2)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组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最后按规定格式形成评价报告。
(3)进行三级复核,完善报告,出具正式评价报告提交县财政局。评价组根据县财政局意见修改报告,并最终提交正式评价报告。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评价组对照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维度,通过数据采集、实地调研和问卷访谈等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5.28分,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见下表,各指标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一。
表3-1 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15 | 25 | 30 | 30 | 100 |
得分 | 11.80 | 24.48 | 28.00 | 21.00 | 85.28 |
得分率 | 78.67% | 97.92% | 93.33% | 70.00% | 85.28% |
基于以上绩效分析和评价结果,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实施后,较好地完成了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治理方案及管控措施调度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为通许县大气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帮助。本项目综合完成率100%,年综合指数在四县一区考核组中排名第一,2023年度优良天数四县最多,2023年4—8月连续5个月县空气质量排名第一等成果。但项目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不足;二是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四是质量控制不到位;五是实施效果未完全达标。
决策类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6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5分,得分为11.80分,得分率78.67%。
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两个三级指标,总分值5分,综合评分5分。
表4-1 项目立项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标准分值 | 得分 |
A1 项目立项 | A101 立项依据充分性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在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范围内;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③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编制部门预算,并经过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④购买主体与承载主体之间签订了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2 | 2 |
A102 立项程序规范性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具备得分要素①②,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具备得分要素③,得到指标分值的40%。 | 3 | 3 |
A101立项依据充分性:通过查看2013年国家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汴发〔2018〕19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汴政〔2018〕56号),以及《关于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的报告》(通环文〔2021〕25号)及批复等文件,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在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范围内;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编制部门预算,并经过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购买主体与承载主体之间签订了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2分。
A10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现场访谈,以及查看项目单位《关于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的报告》(通环文〔2021〕25号)、批复和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2022年7月5日的会议纪要等项目相关资料,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审核程序、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评分要点①②;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符合评分要点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两个三级指标,总分值6分,综合评分4.8分。
表4-2 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A2 绩效目标 | A201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的业绩水平; ④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具备要素①,得到指标分值的40%;如不具备,该指标分值为0。具备要素②③④,各得到指标分值的20%。 | 3 | 3 |
A202 绩效指标明确性 | 评价要点: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具备得分要素①②,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具备得分要素③,得到指标分值的40%。 | 3 | 1.8 |
A201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绩效申报表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A202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符合评分要点①;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符合评分要点②;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如数量指标仅设置为“实施监测次数365次”,而合同约定的周、季、年、污染巡查、应急分析专报等其他数量指标未体现;申报表中“项目资金(万元)”后面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其中:财政拨款”“年度资金总额”等指标均为“2900000万元”,与实际资金不相匹配,不符合评分要点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1.8分。
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两个三级指标,总分值4分,综合评分2分。
表4-3 资金投入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A3 资金投入 | A301 预算编制科学性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经过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但不具备要素①,要素②③④不成立,该指标得0分。 | 2 | 0 |
A302 资金分配合理性 |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50%。 | 2 | 2 |
A301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的预算是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以年度招标价为基础进行编制上报,但2022年项目招标价是以前年度的服务合同价为基准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得到的,未经过充分的成本测算、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不符合评分要点①。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0分。
A302资金分配合理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依据工作目标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预算资金根据《关于2023年县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和《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分配,依据较为充分,资金分配额度较为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符合评分要点①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2分。
过程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以及7个三级指标,总分值25分,得分为24.48分,得分率为97.92%。
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三个三级指标,总分值9分,综合评分8.48分。
表4-4 资金管理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B1 资金管理 | B101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率≤100%,且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100%,且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0。 | 3 | 2.48 |
B102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得分=指标分值×预算执行率。 | 3 | 3 | |
B103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评价要点: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但如缺少要素③或④指标得分为0分。 | 3 | 3 |
B101资金到位率: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际到位资金240万元,预算资金290万元,资金到位率=(240/290)×100%=82.76%。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分3×82.76%=2.48分。
B102预算执行率: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预算执行率=240/24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B103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组织实施过程的规范性”“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管机制”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6分,综合评分16分。
表4-5 组织实施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B2 组织实施 | B20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评价要点: | 4 | 4 |
B202 制度执行有效性 | 评价要点: | 4 | 4 | |
B203 组织实施过程的规范性 | 评价要点: ①政府采购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②购买服务的管理绩效以及采购内容符合服务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③采购过程高效、公正,采购方式符合采购法规要求。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得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 | 4 | 4 | |
B204 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管机制 | 评价要点: ①项目主管单位对政府采购服务过程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 ②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购买的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 ③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得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 | 4 | 4 |
B201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制定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业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B202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评价要点①;项目基本资料基本齐全并及时归档,符合评价要点②;严格按照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符合评价要点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分4分。
B203组织实施过程的规范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购买服务的管理绩效及采购内容符合服务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采购过程高效、公正,采购方式符合采购法规要求,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B204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管机制: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主管单位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对政府采购服务过程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符合评价要点①;对项目购买的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符合评价要点②;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符合评分要点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产出指标包含4个二级指标以及9个三级指标,总分值30分,得分为28分,得分率93.33%。
下设“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研判会商会议”“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应急监测分析服务”和“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6个三级指标,总分值20分,综合评分19分。
表4-6 产出数量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C1 产出数量 | C101 | 评价要点: ①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提供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周报5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报2份、年报1份,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 ②利用监测体系的快速反应,精准定位污染源,实时调动相应主体单位进行污染治理; ③在重污染天气(预测AQI日均值>200)时,按照相应的预警机制要求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④根据需要提供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管控治理建议。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的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④,各得标准分值的20% | 4 | 4 |
C102 | 评价要点: ①定期参加政府组织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及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等专项会议; ②总结发现问题,研判下个周期污染形势,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 具备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50%。 | 2 | 2 | |
C103 | 评价要点: ①巡查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污染源定期进行辅助巡督查服务; ②取暖季辅助相关部门做好散煤治理督查工作; ③指导主城区重点区域内清扫工作; ④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筛选出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精细化管控。 具备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4 | 4 | |
C104 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 | 评价要点: ②限行、限区域、限时段车辆行驶的科学指导; ③辅助相关部门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有效降低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的指导工作; ④对污染源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4 | 3 | |
C105 应急监测分析服务 | 评价要点: ①采用车载平台、运用激光雷达连续监测大气气溶胶的分布,分析气溶胶的组成结构和时空演变; ②运用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对大气中颗粒物的成分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和分析; ③运用监测车对环境空气中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进行监测,并出具控制建议方案; ④配合项目单位,处理紧急事项。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3 | 3 | |
C106 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 | 评价要点: ①配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 ②配备的便携式设备参数达到合同要求; ③进行颗粒物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 ④进行臭氧VOCs因子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 ⑤提出适用于本地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建议策略。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0%。 | 3 | 3 |
C101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提供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周报5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报2份、年报1份、通许县污染巡查报132份、通许县应急分析专报9份、通许县走航分析专报8份,进行了常态化微信提醒,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利用监测体系的快速反应,精准定位污染源,实时调动相应主体单位进行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天气(预测AQI日均值>200)时,按照相应的预警机制要求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根据需要提供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管控治理建议,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C102研判会商会议: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定期参加政府组织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及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等专项会议,符合评价要点①;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研判下个周期污染形势,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符合评价要点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C103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安排专职巡查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污染源定期进行辅助巡督查服务;在取暖季辅助相关部门做好散煤治理督查工作;指导主城区重点区域内清扫工作;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筛选出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精细化管控,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C104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实施现场排查工作,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进行划定指导;对限行、限区域、限时段车辆行驶进行了科学指导;辅助相关部门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有效降低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指导工作;对污染源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核实,但仍存在农用车辆、高排放车辆在禁行区域行驶及滞留,道路工地扬尘问题,生物质燃烧问题,高温和重污染天气违规作业等现象,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不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3分。
C105应急监测分析服务: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采用车载平台、运用激光雷达连续监测大气气溶胶的分布,分析气溶胶的组成结构和时空演变;运用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对大气中颗粒物的成分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和分析;运用监测车对环境空气中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进行监测,并出具控制建议方案;配合项目单位,处理紧急事项,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C106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配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配备的便携式设备参数达到合同要求;并运用监测设备进行颗粒物监测和臭氧VOCs因子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同时提出适用于本地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建议策略,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下设“质量控制”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4分,综合评分3分。
表4-7 产出质量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C2 产出质量 | C201 | 评价要点: ①承接单位制订有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排、进度控制、安全保障、风险管理; ②承接单位按合同配置人员; ③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 ④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及购买主体因数据报表出现差错通报批评或考核。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4 | 3 |
C201质量控制: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制订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排、进度控制、安全保障、风险管理,符合评价要点①;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配置人员,符合评价要点②;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基本及时准确,但还存在如2022年通许县5-9月份臭氧超标天数目标值为41天,实际完成56天,超出目标值15天,未能完成既定目标;2022年月度考核排名情况8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84,9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101,10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61,11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50,12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2,省排名第68,不符合评价要点③;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及购买主体因数据报表出现差错通报批评或考核,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3分。
下设“数据报告及时性”一个三级指标,总分值4分,综合评分4分。
表4-8 产出时效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C3 产出时效 | C301 数据报告及时性 | 评价要点: ①按时出具监测数据; ②按时参加会商会议; ③按时编制质量日报、月报、周报、季报、年报; ④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因数据报送不及时通报批评或考核。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4 | 4 |
C301数据报告及时性: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按时出具监测数据,按时参加会商会议,按时编制质量日报、月报、周报、季报、年报,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因数据报送不及时通报批评或考核,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下设“成本节约情况”一个三级指标,总分值2分,综合评分2分。
表4-9 产出成本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C4 产出成本 | C401 | 评价要点: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成本节约率≥0,得满分,成本节约率<0,得0分。 | 2 | 2 |
C401成本节约情况: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2022年招标限价290万元,2022年合同价283.50万元,实际使用283.50万元,成本节约率=[(290-283.50)/290]×100%=2.24%>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30分,得分为21分,得分率70%。
下设“提升城市形象”1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分,综合评分7分。
表4-10 社会效益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D1 社会效益 | D101 提升城市形象 | 评价要点: 通过访谈、实地调研等形式: ①通许县得到相关方面政府书面奖励表扬等; ②项目实施后通许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得到提升,排名情况靠前。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50%。 | 10 | 7 |
D101提升城市形象: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获得“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并多次得到开封市人民政府督查局的通报表扬;项目由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优良天数131天,排名倒1,综合指数为4.546,排名第3;到2023年综合完成率100%,2023年综合指数在四县一区考核组中排名第一,2023年度优良天数四县最多,尤其2023年4—8月连续5个月县空气质量第一。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经评价组商议,该指标实际得分7分。
下设“空气质量改善”一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分,综合评分4分。
表4-11 生态效益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D2 生态效益 | D201 空气质量改善 | 评价要点: ①通许县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全省平均天数; ②主城区污染源治理完成率100%; ③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 ④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下; ⑤5-9月因臭氧(O3)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控制在41天以下。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0%。 | 10 | 4 |
D201空气质量改善: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许县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24天(优良天数越多,证明成绩越好),根据《2022河南省生态环境公报》,河南省2022年度优良天数为242天;通许县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49天,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记者发稿,开封市提前完成省定2023年优良天数目标(通许县提前完成市定优良天目标,市定优良天目标为228天),不符合评价要点①;根据现场访谈,项目单位对主城区污染源进行动态变化管理,在日常检测过程中发现污染源即向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主体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主城区污染源治理完成率达到100%,符合评价要点②;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PM2.5年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2.5年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目标和半年度目标性质不一样,时间越长累计越低,2023年通许县PM2.5整年累计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不符合评价要点③;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PM10年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10年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目标和半年度目标性质不一样,时间越长累计越低,2023年通许县PM10整年累计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不符合评价要点④;通许县2022年5-9月份通许县因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56天,2023年5-9月份通许县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31天,相比去年通许县因O3-8H损失优良天数减少了25天,符合评价要点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该指标得分4分。
下设“群众满意度”和“购买主体对承接主体的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分,综合评分10分。
表4-12 满意度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D3 满意度 | D301 | 评价要点: | 5 | 5 |
D302 | 评价要点: 购买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个数×100%+满意个数×80%+一般满意个数×60%+不满意个数×40%+非常不满意个数×0%)/调查问题总数]×100%。 购买主体满意度大于等于90%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相应权重分的5%,扣完为止。 | 5 | 5 |
D301群众满意度:项目组于2024年1月11日到通许县实地调研,查看通许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现场,线上发放问卷390份,收回390份,其中非常满意336份,满意47份,一般4份,不满意1份,非常不满意2份。满意度=[(336×100%+47×80%+4×60%+1×40%)/390]×100%=96.51%。依据评价要点,得分5分。
D302购买主体对承接主体的满意度:项目组于2024年1月11日到通许县实地调研,查看通许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现场,线下发放购买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线上发放购买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42份,收回有效问卷42份,共计发放问卷62份,收回62份,其中非常满意48份,满意10份,一般4份,不满意0份,非常不满意0份。满意度=[(48×100%+10×80%+4×60%)/62]×100%=94.19%。依据评价要点,得分5分。
本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期内(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5日)基本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内容,较好地完成了通许县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治理方案及管控措施调度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项目的周、月、季度、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总结工作及时,重点管控区域工作开展详实,对各项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较全面,能够结合两省控及乡镇站点进行网格化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专项技术措施到位,定期进行激光雷达、VOCs走航车扫描污染源,根据走航报告内容可以大致确定污染源方位;使用便携式仪器等各类仪器巡查、测定,为通许县大气环境的治理提供了帮助。
(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目标任务数不相对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数量指标仅设置为“实施监测次数365次”,而合同约定的周、季、年、污染巡查、应急分析报等其他数量指标未体现。
(2)申报表中的“项目资金(万元)”后面对应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其中:财政拨款”“年度资金总额”等指标均为“2900000万元”,与实际资金数不相匹配。
(3)该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估”,但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的预算是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以年度招标价为基础进行编制上报,但2022年项目招标价是以前年度的服务合同价为基准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得到的,未经过充分的成本测算、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
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规范项目单位日常办公费用等资金的使用,缺少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的提交基本及时,数据基本准确,环保督查小组依据监测结果对不合规项整改率为100%,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臭氧超标天数未能完成既定目标。2022年5-9月份臭氧超标天数目标值为小于41天,实际超标天数56天,超出目标值15天。(2)2022年月度考核排名情况,8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84;9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101;10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61;11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50;12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2,省排名第68。
根据《2022河南省生态环境公报》,河南省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2天,而通许县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24天,未达到全省优良天数;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2.5)年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10)年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
建议项目单位认真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的文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各级指标,准确有计划地量化各个指标,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跟踪问效,进行项目自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结合,充分讨论,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政策规划和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建议项目单位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项目预算编制要经过论证,确保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要充分,按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需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并经过审查批准,合理测算服务费用,建立适合本县情况的调价机制。
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完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详细的预算、收付、审批、使用、监督、账户管理等流程,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
针对实施效果未达标情况,建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与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深度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措施,落实到位。对属于专家团队服务项目的内容,加强监管,保证其完全履行合同,坚决做到全覆盖、不漏掉一个污染源,认真分析各类监控数据,及时出具管控措施。对整改主体,要不打折扣进行整改,加强主管部门能动性和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县人民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意识,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无。
附件一:项目指标体系得分表
附件二: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附件三:现场照片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指标体系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及规则 | 评价过程 | 得分 |
A | A1 | A101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之间签订了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通过查看2013年国家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汴发〔2018〕19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汴政〔2018〕56号),以及《关于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的报告》(通环文〔2021〕25号)及批复等文件,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立项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在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范围内;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编制部门预算,并经过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购买主体与承载主体之间签订了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2分。 | 2 |
A102 | 3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以及查看项目单位《关于聘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的报告》(通环文〔2021〕25号)、批复和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2022年7月5日的会议纪要等项目相关资料,项目按照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核程序、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符合评分要点①②;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经评价组商议符合评分要点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 3 | ||
A2 | A201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绩效申报表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 3 | |
A202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符合评分要点①;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符合评分要点②;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如数量指标仅设置为“实施监测次数365次”,而合同约定的周、季、年、污染巡查、应急分析专报等其他数量指标未体现;申报表中“项目资金(万元)”后面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其中:财政拨款”“年度资金总额”等指标均为“2900000万元”,与实际资金不相匹配,不符合评分要点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1.8分。 | 1.8 | ||
A3 | A301 | 2 | 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的预算是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以年度招标价为基础进行编制上报,但2022年项目招标价是以前年度的服务合同价为基准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得到的,未经过充分的成本测算、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不符合评分要点①。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0分。 | 0 | |
A302 | 2 | 考察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依据工作目标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预算资金根据《关于2023年县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和《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分配,依据较为充分,资金分配额度较为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符合评分要点①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2分,实际得2分。 | 2 | ||
B | B1 | B101 | 3 | 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际到位资金240万元,预算资金290万元,资金到位率=(240/290)×100%=82.76%。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分3×82.76%=2.48分。 | 2.48 |
B102 | 3 | 考察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预算执行率=240/24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 3 | ||
B103 | 3 | 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3分,实际得3分。 | 3 | ||
B2 | B201 | 4 |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制定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业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符合评分要点①②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 4 | |
B202 | 4 | 考察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评价要点①;项目基本资料基本齐全并及时归档,符合评价要点②;严格按照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符合评价要点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分4分。 | 4 | ||
组织实施过程的规范性 | 4 | 项目实施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的规范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政府采购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②购买服务的管理绩效以及采购内容符合服务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③采购过程高效、公正,采购方式符合采购法规要求。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得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购买服务的管理绩效及采购内容符合服务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采购过程高效、公正,采购方式符合采购法规要求,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 4 | ||
B204 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管机制 | 4 | 项目实施过程中购买主体是否对政府采购服务过程进行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进行监管,用以反映和考核购买主体对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的监管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主管单位对政府采购服务过程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 ②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购买的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 ③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得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各得到指标分值的3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主管单位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对政府采购服务过程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符合评价要点①;对项目购买的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且监管过程真实有效,符合评价要点②;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符合评分要点③。 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满分4分,实际得4分。 | 4 | ||
C | C1 | C101 | 4 | 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按合同约定实施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承接单位合同内容履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提供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周报5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报2份、年报1份,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 ②利用监测体系的快速反应,精准定位污染源,实时调动相应主体单位进行污染治理; ③在重污染天气(预测AQI日均值>200)时,按照相应的预警机制要求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④根据需要提供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管控治理建议。 符合评价要点①得标准分值的40%,符合评价要点②③④,各得标准分值的2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提供空气质量日报365份、周报52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半年报2份、年报1份、通许县污染巡查报132份、通许县应急分析专报9份,走航分析专报8份,进行了常态化微信提醒,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利用监测体系的快速反应,精准定位污染源,实时调动相应主体单位进行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天气(预测AQI日均值>200)时,按照相应的预警机制要求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根据需要提供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管控治理建议,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 4 |
C102 | 2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单位是否及时参加调度会商会议,并根据空气质量数据对空气质量及变化规律进行研判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 | 评价要点: ①定期参加政府组织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及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等专项会议; ②总结发现问题,研判下个周期污染形势,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 具备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5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定期参加政府组织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及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等专项会议,符合评价要点①;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研判下个周期污染形势,并提出管控治理建议,符合评价要点②。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 2 | ||
C103 | 4 | 是否按合同约定实施日常大气污染源巡督查工作。 | 评价要点: ①巡查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污染源定期进行辅助巡督查服务; ②取暖季辅助相关部门做好散煤治理督查工作; ③指导主城区重点区域内清扫工作; ④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筛选出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精细化管控。 具备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安排专职巡查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污染源定期进行辅助巡督查服务;在取暖季辅助相关部门做好散煤治理督查工作;指导主城区重点区域内清扫工作;根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筛选出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精细化管控,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 4 | ||
C104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指导 | 4 | 是否按合同约定实施现场排查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承接单位设备配置情况及合同内容履约情况。 | 评价要点: ②限行、限区域、限时段车辆行驶的科学指导; ③辅助相关部门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有效降低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的指导工作; ④对污染源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实施现场排查工作,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进行划定指导;对限行、限区域、限时段车辆行驶进行了科学指导;辅助相关部门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有效降低臭氧生成的前体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进行指导工作;对污染源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核实,但仍存在农用车辆、高排放车辆在禁行区域行驶及滞留,道路工地扬尘问题,生物质燃烧问题,高温和重污染天气违规作业等现象,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不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3分。 | 3 | ||
C105 应急监测分析服务 | 3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单位是否采用车载平台,激光雷达走航车、六因子监测走航车、VOC走航车在移动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污染区域与污染源进行监测与排查。 | 评价要点: ①采用车载平台、运用激光雷达连续监测大气气溶胶的分布,分析气溶胶的组成结构和时空演变; ②运用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对大气中颗粒物的成分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和分析; ③运用监测车对环境空气中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进行监测,并出具控制建议方案; ④配合项目单位,处理紧急事项。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采用车载平台、运用激光雷达连续监测大气气溶胶的分布,分析气溶胶的组成结构和时空演变;运用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对大气中颗粒物的成分进行快速、准确的监测和分析;运用监测车对环境空气中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进行监测,并出具控制建议方案;配合项目单位,处理紧急事项,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 3 | ||
C106 应急便携式监测设备 | 3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单位是否配备便携式设备。 | 评价要点: ①配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 ②配备的便携式设备参数达到合同要求; ③进行颗粒物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 ④进行臭氧VOCs因子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 ⑤提出适用于本地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建议策略。 符合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配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配备的便携式设备参数达到合同要求;并运用监测设备进行颗粒物监测和臭氧VOCs因子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解析其大致来源,同时提出适用于本地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建议策略,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 3 | ||
C2 | C201 | 4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单位为保障项目质量采取的保障措施是否健全完善 | 评价要点: ①承接单位制订有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排、进度控制、安全保障、风险管理; ②承接单位按合同配置人员; ③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 ④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及购买主体因数据报表出现差错通报批评或考核。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制订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排、进度控制、安全保障、风险管理,符合评价要点①;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配置人员,符合评价要点②;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监测数据、报告报表基本及时准确,但还存在如2022年通许县5-9月份臭氧超标天数目标值为41天,实际完成56天,超出目标值15天,未能完成既定目标;2022年月度考核排名情况8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84,9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4,省排名第101,10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61,11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3,省排名第50,12月份开封市四县排名第2,省排名第68,不符合评价要点③;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及购买主体因数据报表出现差错通报批评或考核,符合评价要点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3分。 | 3 | |
C3 | C301 数据报告及时性 | 4 | 考察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类监测数据和报告是否按时报送与出具。 | 评价要点: ①按时出具监测数据; ②按时参加会商会议; ③按时编制质量日报、月报、周报、季报、年报; ④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因数据报送不及时通报批评或考核。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25%。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按时出具监测数据,按时参加会商会议,按时编制质量日报、月报、周报、季报、年报,未被相关管理单位因数据报送不及时通报批评或考核,符合评价要点①②③④。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 4 | |
C4 | C401 | 2 | 考察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节约情况。 | 评价要点: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成本节约率≥0,得满分,成本节约率<0,得0分。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2022年招标限价290万元,2022年合同价283.50万元,实际使用283.50万元,成本节约率=[(290-283.50)/290]×100%=2.24%>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 2 | |
D | D1 | D101 | 10 | 考察项目实施后,城市形象的提升情况。 | 评价要点: 通过访谈、实地调研等形式,①通许县得到相关方面政府书面奖励表扬等; ②项目实施后通许县优良天数是否达标,是否得到提升,排名情况靠前。 符合一个评价要点,得标准分值的5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获得“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并多次得到开封市人民政府督查局的通报表扬;项目由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优良天数131天,排名倒1,综合指数为4.546,排名第3;到2023年综合完成率100%,2023年综合指数在四县一区考核组中排名第一,2023年度优良天数四县最多,尤其2023年4—8月连续5个月县空气质量第一。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经评价组商议,该指标实际得分7分。 | 7 |
D2 生态效益 | D201 | 10 | 考察项目实施后,优良天数增长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通许县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全省平均天数; ②主城区污染源治理完成率100%; ③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 ④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 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下; ⑤5-9月因臭氧(O3)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控制在41天以下。 符合一个平均要点,得到标准分值得20%。 | 根据现场访谈和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许县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24天(优良天数越多,证明成绩越好),根据《2022河南省生态环境公报》,河南省2022年度优良天数为242天;通许县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49天,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记者发稿,开封市提前完成省定2023年优良天数目标(通许县提前完成市定优良天目标,市定优良天目标为228天),不符合评价要点①;根据现场访谈,项目单位对主城区污染源进行动态变化管理,在日常检测过程中发现污染源即向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主体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主城区污染源治理完成率达到100%,符合评价要点②;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PM2.5年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2.5年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目标和半年度目标性质不一样,时间越长累计越低,2023年通许县PM2.5整年累计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不符合评价要点③;通许县2022年下半年PM10年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2023年上半年通许县PM10年平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未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目标和半年度目标性质不一样,时间越长累计越低,2023年通许县PM10整年累计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不符合评价要点④;通许县2022年5-9月份通许县因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56天,2023年5-9月份通许县O3-8H超标损失优良天数31天,相比去年通许县因O3-8H损失优良天数减少了25天,符合评价要点⑤。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该指标得分4分。 | 4 | |
D3 | D301 | 5 | 考察项目实施后,群众的满意程度。 | 评价要点: | 项目组于2024年1月11日到通许县实地调研,查看通许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现场,线上发放问卷390份,收回390份,其中非常满意336份,满意47份,一般4份,不满意1份,非常不满意2份。满意度=[(336×100%+47×80%+4×60%+1×40%)/390]×100%=96.51%。依据评价要点,得分5分。 | 5 | |
D302 | 5 | 反映和考核购买主体对承载主体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 | 评价要点: 购买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个数×100%+满意个数×80%+一般满意个数×60%+不满意个数×40%+非常不满意个数×0%)/调查问题总数]×100%。 购买主体满意度大于等于90%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相应权重分的5%,直至扣完为止。 | 项目组于2024年1月11日到通许县实地调研,查看通许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现场,线下发放购买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线上发放购买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表42份,收回有效问卷42份,共计发放问卷62份,收回62份,其中非常满意48份,满意10份,一般4份,不满意0份,非常不满意0份。满意度=[(48×100%+10×80%+4×60%)/62]×100%=94.19%。依据评价要点,得分5分。 | 5 | ||
总分 | 100 | 85.28 |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
群众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群众。
(二)调查内容
1.客观问题
受访群众是否长期在本地居住;受访群众是否知道通许县政府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受访群众是否感觉现在通许县空气质量优于前两年;目前通许县空气质量改变是否能提升受访群众的幸福感;受访群众对通许县空气质量改变、污染源减少整体效果是否满意;受访群众对通许县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2.主观问题
受访群众对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方式
(一)调查方法
针对上述问卷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在抽样调查全面开展之前,先对部分样本问卷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问卷和抽样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以保证调研切合实际,顺利进行。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线上发放调查问卷方式。
(三)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评价组安排专业调查人员,组织安排问卷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始终维持良好的问卷作答环境,保证调研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线上调查问卷于2024年1月11日发放,至2024年1月16日停止,线上发放问卷390份,共计发放问卷390份。
(四)调研安排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评价组组织线上调查。于2024年1月11日发放调查问卷,至2024年1月16日停止,对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并回收、分析。
三、调查问卷的分析
(一)基本问题
1.您是否长期在本地居住?(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386 |
|
B.否 | 4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390 |
(二)主观问题
2.您是否知道通许县政府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388 |
|
B.否 | 2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390 |
3.您感觉现在通许县空气质量是否优于前两年?(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388 |
|
B.否 | 2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390 |
4.目前通许县空气质量改变是否能提升您的幸福感?(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384 |
|
B.否 | 6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390 |
5.您对通许县空气质量改变、污染源减少整体效果是否满意?(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非常满意 | 336 |
|
B.满意 | 47 |
|
C.一般 | 4 |
|
D.不满意 | 1 |
|
E.非常不满意 | 2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390 |
(三)意见或建议
6.您对通许县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填空题]
(1)通许县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做的非常好;
(2)根据当地发展,形成产业链,环保统一管理;
(3)加强监管,做到真真正正帮扶企业;
(4)环境治理,利国利民,以人为本,人人拥护;
(5)建议人性化管理;
(6)加大农村火电检查力度,节约用水合理用电不乱扔垃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7)工厂排放标准需要新核定,杜绝蒙混过关,希望多支持企业,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这两年生意是难做,禁止拿环保进行一刀切;
(8)继续青山绿水建设;
(9)加强主管部门能动性和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全县人民共同维护意识。
通许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项目
购买主体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购买主体。
(二)调查内容
1.客观问题
购买主体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大气治理相关数据分析、监测、报表编制等工作;购买主体对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人员配置是否满意;购买主体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投入的专业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购买主体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各类数据检查及报表编制是否及时;购买主体认为项目实施后通许县大气环境是否得到整体改善;购买主体对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工作状况是否满意;购买主体对通许县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方式
(一)调查方法
针对上述问卷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在抽样调查全面开展之前,先对部分样本问卷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问卷和抽样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以保证调研切合实际,顺利进行。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线上和线下发放调查问卷方式。
(三)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评价组安排专业调查人员,组织安排问卷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始终维持良好的问卷作答环境,保证调研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现场发放购买主体满意度问卷20份,收回有效问卷20份,线上发放问卷42份,收回42份,共计发放问卷62份。
(四)调研安排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评价组现场调查问卷当日收回,线上调查问卷于2024年1月11日发放,至2024年1月16日停止,对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并回收、分析。
三、调查问卷的分析
(一)基本问题
1.您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大气治理相关数据分析、监测、报表编制等工作?[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是 | 62 |
|
否 | 0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2.您对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人员配置是否满意?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是 | 62 |
|
否 | 0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3.您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投入的专业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是 | 62 |
|
否 | 0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4.您认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治理项目各类数据检查及报表编制是否及时?[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是 | 62 |
|
否 | 0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5.您认为项目实施后通许县大气环境是否得到整体改善?[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较大改善 | 48 |
|
B.有所改善 | 13 |
|
C.有改善 | 1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6.您对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工作状况是否满意?()[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非常满意 | 48 |
|
B.满意 | 10 |
|
C.一般满意 | 4 |
|
D.不满意 | 0 | 0% |
E.非常不满意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62 |
(二)意见和建议
7.您对通许县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1)希望通许县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破损道路及人行道及时修复;
(3)对破损人行道及时修复;
(4)尊重大自然的规律,不要想当然;
(5)加大治理力度;
(6)共同努力赢得更好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