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许县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民办小学:
根据《通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通教体〔2024〕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凡符合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已注册小学学籍和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一)各乡镇适龄儿童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各乡镇中心校的统一安排,由服务小学登陆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注册。
(二)城区适龄儿童同时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接收入学。
1.城内户籍及城关户籍(赵河除外);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
3.适龄儿童与父(母)自有住房一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住址为准)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及学位情况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城区用人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门店照片(照片注明详细地址方便上门调查);(二选一,社保凭证、营业执照要求3个月以上)
3.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依据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务工所在地确定所在服务范围)
(四)进城购房农民子女。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及学位情况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不动产产权证。(暂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小产权房可提供缴纳半年以上的电费或水费等票据)
(五)以下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安排。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2.招商引资的客商子女等入学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相关证件至少与监护人一方符合要求。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必须是就读学生的监护人。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一方持有城区内房屋产权证,但适龄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证的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监护人婚姻关系证明或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配学生入学。
二、报名办法
1.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即网上信息采集、学校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取结果发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利用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小学一年级登录“小学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片学校或民办学校报名,按页面上的提示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应对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取消学生入学资格,由此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各城区小学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设立报名处,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需求。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报名。
2.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携带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下,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但不得考试招生和提前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小学统一时间进行。
三、招生时间
7月5-10日,各服务小学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排查。
7月11-24日,汇总摸底结果,做好政策宣传及报名准备。
7月25-28日,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利用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选择符合要求的报名点,完善学生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到所属区域的小学报名。
7月29-30日,各小学对报名的适龄儿童入户调查。
8月1-2日,对审查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审核、发布录取结果。
8月26-31日,根据录取结果,各小学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校报到。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整体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广泛宣传,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各学校要明确招生负责人,设置招生咨询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做到应入尽入。民办小学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区域内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4.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局属学校的资源优势,带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
5.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存在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4年通许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2.通许县城区社区分布图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2024年通许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卫路校区及商业路校区(咨询电话:23281822,22350368)
招生范围:1.一村社区;2.下洼社区;3.滨河社区;4.西仓社区;5.御景湾小区;6.建业澜悦。
(二)育英小学教育集团老校区及东校区(咨询电话:15937837680)
招生范围:1.爱民社区;2.咸平湖社区;3.下洼十二组;4.东方社区(通朱路以北,涡河支流以西部分);5.溪湖公馆;6.观湖国际;7.迎宾社区(解放路以东部分)。
(三)阳光小学(咨询电话:15237889090)
招生范围:1.金元社区;2.东方社区(通朱路以南部分);3.二村社区及状元桥社区(文卫路以南,人民路以东,朝杞线以北部分);4.产业集聚区。
(四)下洼学校教育集团解放路校区及东校区(咨询电话:13937898266)
招生范围:1.幸福社区;2.二村社区;3.邢岗社区;4.下洼社区;5.东方社区;6.产业集聚区。
(五)回民学校(咨询电话:13937836725)
招生范围:1.状元桥社区;2.西街社区;3.二村社区;4.代庄社区。
(六)东水沃小学(咨询电话:13783908740)
招生范围:1.东水沃社区;2.金达社区;3.迎宾社区(裕丰路以南,解放路以西部分);4.建业春天里;5.美林湖畔;6.毛庄村。
(七)五里卜小学(咨询电话:13937845258)
招生范围:1.五里卜社区;2.刘庄社区;3.高寨社区;4.建业澜悦。
(八)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咨询电话:24992686)
招生范围:县城城区。
附件2
通许县城区社区分布图
1.刘庄社区:行政路以南,惠贾渠以西,宏达大道以北;
2.滨河社区:行政路以南,惠贾渠以东,康力路以西,周口路以北;
3.下洼社区:行政路以南,康力路以东,解放路以西,文卫路以北;
4.一村社区:周口路、文卫路以南,解放路以西,西关街以北;
5.西街社区:西关街以南,解放路以西,周口路以东,朝杞线以北;
6.状元桥社区:东关街以南,解放路以东,上海路以西,朝杞线以北;
7.二村社区:文卫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上海路以西,东关街以北;
8.幸福社区:行政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上海路以西,文卫路以北;
9.金元社区:行政路以南,上海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朝杞线以北;
10.东方社区:商业路以南(东延段),上海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行政路以北;
11.爱民社区:人民路、商业路以南,解放路以东,上海路以西,行政路以北;
12.西仓社区:商业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解放路以西,行政路以北;
13.金达社区:咸平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富民路以西,商业路以北;
14.东水沃社区:咸平大道以南,富民路以东,解放路以西,商业路以北;
15.咸平湖社区:咸平大道以南,解放路、人民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商业路以北;
16.邢岗社区:咸平大道以南,上海路以东,工业大道西,商业路以北(东延段);
17.迎宾社区:北环路、裕丰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金邢路以西,咸平大道以北;
18.产业集聚区:咸平大道以南,工业大道以东,经四路以西,横二路以北。
注:1.以上社区区域划分仅适用于明确招生范围,非实际行政区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综合考虑本城区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界定学校服务范围。